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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伦春自治旗交通运输局

根据《呼伦贝尔市委办公厅来自、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头张题织护约〉的通知》(呼党办发〔2009〕43号)和《旗委办公室、旗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鄂伦春自治旗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鄂党办字〔2010〕17号)精神,设立鄂伦春自360百科治旗交通运输局,为鄂伦春酒道自治旗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 中文名称 鄂伦春自治旗交通运输局
  • 办公地址 鄂伦春旗阿里河镇向阳街131号

主要职责

  (一)全面贯彻国家和自哥保尽校议贵治区、呼伦贝尔市关于交通运输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拟订全旗公路水路相关规划,落实相关政策、制度和标准来自并监督实施。会同相关部门拟订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规划。承担相关统计分析工作。

  (二)监督指导全旗公路水路建设工作。提出相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同围式、资金以及其他涉及财政、土地、价格、融资等方面的建议,审360百科核相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交通运输行业技术行政管理工作。监督律跳亮由油载穿地未控指导全旗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管理工作。按规定权限负责公路水路建进项且设计审批、施工许可、造价定额、招投标、从业资质、质量监督、竣工验收等监督管理工味磁论格务月些逐宜施矿作。监督指导全旗公路水路行业环论耐门等修花刑滑氢较保节能、污染防治工作。

  (三)监督指导全旗公路水路管理维护工作。管理超限运输、涉路工程和收费公路相关事项,指导公路养护、路政、运营服务等工作。承担公路统筹调度点始养第武其研附、路网监测工作。承担农村公路相关工作。

  (四)监督指导全旗公路水路运输市场管理工作。负责跨旗县道路旅客运输、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管理。监督指导道路水路旅客运输、货物运输、客货运输场站经营、机动车维修、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机动车固析驾驶员培训、从业人员管理、渔船检验等工作。指导公共眼超列微环路未汽车、出租汽车、汽车租赁、网约车等城市客运管压顾留湖概怕理。指导航道、港口、些重浓破终片沉跟刻培码头养护,指导船舶登记、检验和船员管理。

  (五)监督指导全旗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制定公路水路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监测分析相关路网运行情况,发布相关信缩星息,负责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向拉赶席理。负责调控全旗重点物资、紧急客货运输。

  (六)监督指导全旗公路水路行业行政执法工作。按职责权限承担行政审批、许可等工作。组织重大案件调查和跨行政区域执法,承办指定管辖案件。

  (易需初观立问七)指导全旗公路水路行业科技创新推广,指导信息化标准化工作。指导全旗封劳势冷使公路水路行业改革工作和信用体系建设。

  (八)承担行业军民融合工不治振局区运究继美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对军事行动和抢险救灾的交通保障工作。

  (九)完成旗委、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损或齐报器歌二布阿齐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有关职责分工。

  1.公路水路建设项目的职责分工。旗交通运输局负责勘察设计审批、提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行业审查意见。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公路水路建设项包雷湖初觉要目的立项审报。

  2.水上交通安全监管的职责分工。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其他船舶及经批准从事客货运输的渔船安全监管和通航水域安全监管,农牧部门负责渔港水域安全监管,教育体育部门负责参加比赛的体育运动船舶安全监管,乡镇非运输船舶由旗、乡镇人民政府参照乡镇运输船舶安全监管的相关规定落实监管责任,城市园林水域安全监管部门由旗人民政府确定。

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交通战备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重要报告和综合性文稿起草、会务、机要、保密、信访、档案、政务督办,组织协调信息公开、机构编制、人事任免、干部监督、培训教育、职称资格上报、技能考试鉴定、工资社保、年度考核、离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指导信息化建设、行业新闻宣传工作,协调机关后勤工作。监督指导所属单位相关工作。指导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负责鄂伦春自治旗交通战备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行业军民融合工作。规划鄂伦春自治旗国防交通网络布局,编制国防交通保障计划,制定国防交通应急保障方案和交通重点目标保障方案。负责民用运力国防动员准备与实施。负责国防交通专业保障队伍建设,监督检查国防交通储备物资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对军事行动和抢险救灾的交通保障,指导、检查、监督全旗国防交通工作。执行上级行业主管部门及同级财政部门制定的财务管理制度,修订完善财务内部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执行上级公路水路建设投融资措施办法,会同有关部门承担本级投资项目资金筹措使用和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全旗交通运输各项经费和专项资金的调度与管理,提出专项资金、预算的安排建议和决算编制,规费征收上缴等工作。组织实施行业内部审计工作,承担机关财务管理工作,监督指导所属单位财务工作。

  (二)政策法规安监股。组织交通运输行业政策调查研充,承担改革协调工作。协助起草地方性法规,负责行业依法行政指导和行政执法的协调及监督工作,组织重大案件调查和跨行政区域执法,承办指定管辖案件,承担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市场公平性竞争审查、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协调信用体系建设,负责全旗行业行政许可、行业从业资格核发等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综合协调,推进政务审批流程、环节优化等工作。拟订全旗公路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指导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处置体系建设,指导行业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组织安全生产相关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三)规划股。拟订全旗公路水路相关规划并组织实施。协助相关部门拟订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规划,提出相关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建议,承担相关建设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工作、协调公路水路行业环保节能,污染防治等工作,承担统计分析工作。

  (四)建设管理股(公路股)。负责公路水路建设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行业科技创新、协调科技项目管理、推广和创新及标准化管理指导工作,贯彻执行相关政策、制度和标准并监督实施。按规定权限负责公路水路建设项目的设计审批、施工许可、实施监督和竣(交)工验收工作。监督指导工程造价、招标投标、从业资质、质量监督相关工作,承办交通运输行业技术行政管理日常工作。负责公路养护、路政、收费、运营服务监督管理工作,贯彻执行相关政策、制度和标准并监督实施.管理超限运输、涉路工程和收费公路相关事项,承担公路统筹调度、抢险救灾工作。协调公路联网收费监督管理工作。承办农村公路、国防公路相关工作。

  (五)运输服务股。负责旗内道路旅客运输管理。监督指导道路水路旅客运输、货物运输、客货运输场站经营、机动车维修、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从业人员管理、渔船检验等工作。指导公共汽车、出租汽车、汽车租赁、网约车等城市客运管理,组织协调重点物资、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农村客运站的申请,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初步审查、立项和工程竣工后的验收工作,指导地方海事相关工作。

下属机构

  来自1、鄂伦春自治旗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鄂伦春自治旗公路养护管理站。

人员编制

  鄂伦春自治旗360百科交通运输局行政编制阳首9名,其中:科级领导职数4名(1正3副)。

  工勤人员事业编制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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