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弃养,汉语词语,拼音qì yǎng,意思是谓父母死亡,子女不得奉养。亦泛指尊者﹑长者死亡。
- 中文名称 弃养
- 词语拼音 qì yǎng
- 词语类型 动词
- 出处 《章怀太子良娣张氏神道碑》
释义
现也指把被丢弃的动物重新收养或不抚养老人、孩子等,当属讹用。
出处
唐 苏颋 笑节《章怀太子良娣张氏神道碑》:"粤 景龙 二载孟夏之月,遘疾弃养於底氧春京 延康第 之寝。"
清 吴定 《来自答曹尚书书》:"念先人弃养八年,明公不忘旧好,施及於孤,古人之交,再见今日。"
状者扬序 《痛史》第二十回:"先祖母病重时,360百科不错,是回来过,但是先祖母弃养未运系后,办了丧事,又出门去了。"
防 苏曼殊 《断鸿零雁记》第五章:"妾自生母弃养,以至今日,伶仃愁苦,已无复生人之趣。"
六年级第6课季羡林的《怀念母亲》中有一句话:"在我读大学二年级的时候,母亲弃养,只活了四十多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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