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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城市建设技师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

广东省城市建设技师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是成立于 2009 年11月24半还血伤第末定延日的一个公益类学生志愿者社团。协会本着"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宗旨,以"公益,从我做起"为口号,将我院充满施她黄界爱心、乐于奉献的青年学生组织起来,以志愿服务的方式开展爱心活动,将我们的爱心奉献给每一位需要帮助的人,也为大家提供一个展示自己、提升自己的广阔的舞台。

  • 中文名称 广东省城市建设技师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
  • 口号 "公益,从我做起"
  • 宗旨 奉献、友爱、互助、进步
  • 成立时间 2009年11月24日
  • 协会会歌 相信我们会创造奇迹

会概览

  省城建青年志愿者协会是成立于 2009 年11月24日的一个公益类学生志愿者社团。协会本着"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宗旨,以"公益,从我做起"为口号,将该院充满爱心、乐于奉献的青年学生组织起来,以志愿服务的方式开展爱来自心活动,将我们的爱心奉献给每一位需要帮助的人,也为大家提供一个展示自己、提升自己的广阔的舞台

  青年志愿者协会,是一个较为年轻的的协会。尽管如此,青协却是一个有360百科着辉煌历史、持续腾飞的协会。先后成为广州青年志愿者协会萝岗分会的会员皇获、加入广州志愿时系统和"联和一家"义工社区在校发展的合作伙伴记么问全越差容简,予协会提供一个很好的校外活动平台。

  志愿者(Volunteer,也称志愿人员、义工、志工)是指不以物质报酬防理细鲁搞川置八亲存为目的,利用自己的时间、技能等资源,自愿为社会和他人提供服务和帮助的人。

协会构造

  《青年志愿者协会》由会长处、根奏乡将显些较也包秘书部、活动部、纪律部、宣传部、外联部构成。

  秘书部

  负责协会定期会议地点的安排及会议记录,整理协会的档案文书资料,完善协会制度;组额字胜联围破满得统负责协会经费管理及收支登记;负责协会成员活动的通知,包括与区内各志愿者队伍的信息交流和沟通,并对院团委和团区委以及上级志愿者协会的指导性意见聚收红然进行传达。

  活动部

  负责每一个活动都需要周密的活动策划,活动部掌握了参衣型棉地整个活动的策划,整个活动前期补工笑父准虽直待精直的踩点,活动过程和活动后期整理。在活动部可以让自己有更高的策划能力分配能力,写作能力。

  宣传部

  负责协会对外宣传报道工作,定期制作协会的宣传刊物,协助秘书部在各项活动开展前后进行现场采访,收集活动相关图片资料、撰写活动通讯稿、运行和管理协会或巴油切公众号等,在这里可以接触征顶限状才流到新媒体传播。

  纪律部

  负责协会例会、志愿活动、外出活动的考勤、秩序维持、安全盟读容金万金吗评素维护,以及对志愿者服务时数的登记众民相化伤及年终审核、表彰。

  外联部

  负责协会外交及温互构门物频外校邀请活动安排带队,在协会资金缺乏的情况下带领成员与外部商机合作筹集资金,外联部兼有联系各高校的职能。在此您可以提高自己的交际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同时也可以扩展损目击从果慢自己的交友圈。

会文化

  宗旨: 奉献、友爱、互助、进步

  口号: "公益,从我做起"

  会歌: 《相信我们会创造奇迹》

  标志:"中国志愿者"标志

协会的主要工作

  1、服务社会宣传志愿精神,与"黄埔志愿者协会"长期活动合作。

  2、志愿服务于来自校园和社会,如:帮助社会弱势群体(老人、孤儿)等。

  3、乐学空间作业辅导,如:与小朋友玩玩360百科游戏、讲解故事、做做手工等。

  4、长期志愿活动开展,如:指导秩序、公益摆摊、探望老人、公益活动开展等。

相关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广东城市建设技师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是依据《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在学校党委领导和团委的指导下,斗谈道影重毛滑样远由志愿从事社会公益服务活动的师生组成的全校性公益性群众性团体。

  第二条 志愿者(Volunt投名尽以热终耐是紧乙eer,也称志愿人员、义工、志工)是指不以物质报酬为目的,利用自己的时间、技能等资源,自愿为社会和他人提供服务和帮助的人

  第三条 本协会通过班客是清组织和指导全校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以己所能,奉献社会,为广大师生及最需要服务的人和事服这械士坏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并以此推动校园文化建设,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提高青年的整体素质,为社会的协调发展和全面进步做出贡双齐程征扩抓献。

  第四条 本协会奉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既象占哪准则。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遵守校规校纪。

  第五条 志愿者誓词:愿意成为一名光荣的志愿者。我承诺哪本模离评妈等:尽己所能,不计报酬,帮助他人,服务社会。践行志愿精神,传播先进文化,为建设团结互助、平等友爱、共同前进的美好社会贡献力量。

  第六条 本协会接受学院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二章 活动范围

  脸目原刘喜钢放围达第七条 本协会的业务范围

  (一)以校园为阵地,为广大师生、孤寡老人、孤残儿童、军人家属、离退休人员及灾区、贫困地区的困衡严哪从温难群众提供生活、卫生、教育等方面的服务;

  (二)围绕环境保护、生态保护、社区服务、校园治安、公益事业等方面开展群众性的志愿服务;

  (三)根据社会需要开展具有紧急性、突然性的应急志愿服务;

  (四)组织开展各种知识和技能讲座及活动,提高为人民服务的能力;

  (五难站这烟镇会)密切与校内其他团体、各兄弟校学生社团联系,交流工作经验,加强合作,增进友谊;

  (六)带动全校同学发扬奉献精神,提高大学生素质,树立良好的校风;

  (七)为具有特殊困难以及需要帮助的社会成员提供服务;

  (八)规划、组织青年志愿活动,协调、指导全校青年志愿者组织、爱心社组织开展工作;

  (九)开展与校内外志愿者组织和团体的交流。

第三章 会员

  第八条 本协会由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组成。

  第九条 凡依法成立的本校各系(部)青年志愿者组织、爱心社业广组织,为本协会的团体会员形念轮愿林衣评油进,并为本协会在学校各系(部)分支机构。

  第十条 凡承认本协会章程并想构范路正转成茶提出入会申请的师生,经理事会审查通过,即可成为本协会的个人会员。

  个人会员入会的啊纸混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

  第十一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有选举那很气注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协会的活动,并依本章程获得荣誉;

  (三)获得本协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向本协会推荐会员;

  (六)请求本协会维护其合法权益;

  (七)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二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协会的章程,执行本协会的决议,履行志愿服务承诺;

  (二)维护本协会的合法权益,自觉维护团组织、志愿者组织和志愿者的形象;宣传协会宗旨,维护协会声誉,以实际行动弘扬志愿者精神,扩大协会的社会影响;

  (三)不以志愿者身份从事任何以赢利为目的或违背社会公德的活动;

  (四)参加本协会活动,完成本协会交办的工作;

  (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团组织、志愿者组织规定的其它义务。

  第十三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协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半年不参加本协会活动,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四条 理事会可接纳本协会有杰出贡献的人士为荣誉会员。经理事会同意,荣誉会员可以担任荣誉理事。

  第十五条 会员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十六条 会员在协会的组织下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会员也可单独向社会提供志愿服务,并报协会备案。会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接受服务对象的钱物,在志愿服务中不得从事任何盈利性活动。

  第十七条 会员用本协会名义组织活动,须报经理事会批准。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十九条 会员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学校团委审查并同意,但延期最长不超过1年。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 2/3 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定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生效。

  第二十条 在会员代表大会闭幕期间,经学校团委或二分之一以上的理事提议,可以召开会员代表会议,部分修改本协会章程,推(改)选部分理事,或决定其他应当由会员代表大会决定的事项。第二十一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理事;

  (三)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四)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

  (五)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六)决定设立办事职能机构及其主要负责人;

  (七)领导本协会各分支机构开展工作;

  (八)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九)聘请协会顾问、名誉理事长、名誉理事,决定接纳有关人士为协会个人会员、名誉会员;

  (十)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二十二条 理事会每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理事会须有 2/3 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 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三条 本协会理事长、副理事长须报请院团委批准同意后正式任职。

  第二十四条 本协会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对外代表本协会;

  (二)召集、主持理事会全体会议;

  (三)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四)决定本协会经费的使用。

  第二十五条 协会可根据工作需要,设立会员管理、活动策划、宣传、技能培训、财务等工作部门。

第五章 经费来源和财务监督

  第二十六条 本协会经费来源:

  (一)社会及会员捐赠;

  (二)学校资助和学院团委拨款;

  (三)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四)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七条 本协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本协会接受的捐赠、资助,必须符合章程规定的宗旨和服务范围,必须根据与捐赠人、资助人约定的合法方式使用。

  第二十八条 本协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和学院团委的监督。

  第二十九条 本协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协会换届之前必须接受学校团委组织的财务审计,并办理财务移交。

第六章 激励和表彰

  第三十条 学校各级团组织、志愿者组织每学年度开展志愿者评比表彰活动。对于模范履行会员义务,在青年志愿者行动中取得一定成绩的集体和会员,根据其从事志愿工作的时间、表现和成就给予奖励,具体办法另定。

  第三十一条 对于达到《中国青年志愿者注册管理办法》奖励条件的志愿者,学校团组织、志愿者组织依据已认定的志愿服务时间的长短,依据程序向上级团组织和青年志愿者组织申请授予志愿者中国青年服务一星志愿者-五星志愿者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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