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4年3月14日凌晨,在江夏朝107国道乌龙泉路段,一辆面包车与一辆轿车相撞燃烧,造成4人身亡、3人受伤。据目击者来自反映,疑似2名男子盗窃柴油被发现后驾轿车逃跑,面包车去追赶时发生车祸。
- 中文名称 3.14江夏交通事故事件
- 时间 2014年3月14日
- 地点 江夏107国道乌龙泉路段
- 事故情形 相撞燃烧
- 死亡人数 4人
事故过程
货车来自司机顾师傅目睹了车祸发生后的一幕。凌晨4点多,顾师傅驾车从武汉回咸宁,当车行至周渠附近时,一辆小轿车和一辆白色面包车先360百科后超过他的车,往前方疾驰。不久,2辆车就在前方约500米的地方相撞。
初步调查
据警方初步调查,涉事的2辆车为金杯判力更希威味实液面包车和捷达轿车(悬挂赣A2317Y车牌,经查为空牌)。据现场目击群众袁某反映,凌晨4点多,金杯车主陈某发现捷达轿车在段岭庙偷另外一辆车的柴油,当即约其妻和另外3名朋友驾车追赶,当行至107国道周渠她市展也负可强齐吃四夫湾路段时,金杯车与捷达车发生碰撞并起火。
江夏公安分局已查清其中2名死者身份,系金杯车主司机陈某夫妇2纸空此字止己人,另2名死者为捷达车上人员,3名正在医院治疗的伤者均为金杯车上人员。
责任分析
为了追疑似偷油车而发生交通事故,引起人员伤亡,属于正当防卫,还是防卫过当,记者就此事采访了湖北普明律师事务所的邱律师和湖北省律师协会医疗、交通事故专业必顾场照茶停米常委员会委员肖律师。
根据目前警方公布的情况,2位律师一致认为,此事不涉及正当防卫,也不属于防卫过当,而应当依照道路交通法法规判定事故双方责任。肖律师直言,追赶一方通常会负更大的责任,而"偷油"作来自为追赶的动机,只能酌情考虑减轻相关责任。
警方提示
发现警情应及时报警,追赶小偷也要注意安全。